呀!转眼间,我已经当了半学期的中学生了。在中学的这几十个日子里,我已经体验到了初中生活的丰富多彩。
自古玄熏二色,便是主搭。玄色是贵重之色,熏色是喜庆之色,富贵吉庆,正合该他们二人穿起来。
斯密特以自己小时候的亲身经历和亲眼所见作为切入点,将圣天教会的种种恶行讲述的清清楚楚,明明白白。
觉得好可悲,那日记依旧隐藏在我的枕头之下,只不过,它成了尘封与回忆往事的工具了。日记,心情,我的故事。